招聘范围
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范围内均可)。
报名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27日-2005年7月27日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文职辅警和除派出所、监管场所、应急处突专业队伍、在乡镇办公的交警中队等基层一线单位以外的勤务辅警学历不得低于大专;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址:博白县公安局值班室(地址:博白县博白镇大街059号,联系电话:0775-8211926)。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非博白户口需提供居住证)、驾驶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2、现场填写《博白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考试
将通过博白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博白幸福家园”、考生报名微信群等发布考生理论考试、体能考试及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试标准: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见附件3)。三个项目均达标方为视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试完成后,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试结果。
(二)笔试:
笔试采用纸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最低合格线,时间45分钟,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不足3:1的,考生笔试须达60分方可入围下一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入围面试岗位考生不足2人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成绩均未达6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1、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2、考生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招聘单位岗位出现空缺,考生报名时,同意由招聘单位调整岗位的,可作为候录库人选,招聘单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考生体检和政治考察后确认合格后直接补录;如在总成绩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再组织招聘的,考生可书面向招聘部门提出申请免予考试直接使用该考试成绩,也可重新参加考试获得新成绩,以最新考试成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