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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西玉林北流市新丰镇人民政府招聘基层就业社保服务专员(城镇公益岗位)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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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就业社保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公共就业服务队伍,提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根据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北流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基层就业社保服务专员(城镇公益岗位)聘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23〕14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镇基层就业社保服务专员(城镇公益岗位)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新丰镇人民政府招聘城镇就业社保服务专员1名,新丰社区招聘城镇就业社保服务专员1名。城镇就业社保服务专员,主要负责人社部门信息发布、失业登记、就业援助、职业介绍、信息采集和查询、人力资源调查统计、人社政策宣传、协助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担保贷款推荐、协助办理参保、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等就业社保服务及人社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端正、遵纪守法;

(二)热爱就业社保服务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三)具有广西户籍或在本地常住,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经北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就业中心)认定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证》和《残疾人军人证》的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 40 周岁以上、男性满 50 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 12 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 1-5 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四)原则上应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基本的写作基础,能较熟练操作电脑、手机等现代设备及人社信息系统;如无法招到符合条件人选的可适当放宽招用学历条件;

(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安置: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规定,已经安置过两次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具体由市人社局核实);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第一批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6月14日前;第二批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2023年7月10日。请符合条件且有工作意愿的人员到镇民生服务中心报名,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招满即止。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如聘用人员为城镇零就业家庭还需提供家庭中劳动年龄段内 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原件);

2.《北流市基层就业社保服务专员(城镇公益岗位)报名表》一份。

(二)招聘。镇人民政府根据要求在辖区内发布招聘公告,确定招聘合适人选,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镇人民政府向市人社局申请聘用城镇就业社保服务专员。按照个人申请、审核、面试、镇人民政府审批、报市人社局审核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凭聘用通知书签订服务协议的程序聘用上岗人员。城镇就业社保服务专员协议期为一年。

四、补贴标准

城镇就业社保服务专员岗位补贴标准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现行执行1716元,并购买社保。城镇就业社保服务专员的补贴标准、期限参照《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北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22〕6号)执行。

五、本招聘公告由新丰镇人民政府解释。

六、咨询电话:0775-65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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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基层就业社保服务专员(城镇公益岗位)报名表

原标题:北流市新丰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基层就业社保服务专员(城镇公益岗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eiliu.gov.cn/xxgk/zfxxgk/xxgkml/rsxx/klzp/t16637044.shtml

(责任编辑: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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