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基层统计队伍能力加快现代化基层统计调查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因工作需要,博白县统计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数据管理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数据管理员岗位2人,负责完成博白县统计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办公室综合业务等。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及服务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3.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能够熟练电脑操作及office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文字组织(写作)能力。
5.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专业不限。统计学类和经济学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党员和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有违法记录者;
(2)曾因违纪被原用工单位辞退者;
(3)构成有关任职回避关系者;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规定的不适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应聘者到博白县统计局办公室报名。地址:广西博白县博白镇大街069号县政府大楼5楼,联系电话:0775-8222249。
3.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现场填写《博白县统计局数据管理员报名表》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如有驾驶证提供驾驶证,以上所提供的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红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4.由本局组织机试和面试,机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电脑操作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
5.根据机试和面试的结果,体检合格,且无招聘公告明示的不予录用的情形,经本局党组会议决定最终聘用人选。
6.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7.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行为的,本局将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8.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本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次应聘的其他人选中按机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四、待遇及管理
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现有聘用人员待遇执行,月工资及待遇标准为2500/月(含个人、单位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五项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差旅费等其他福利待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执行。
本公告由博白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博白县统计局